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8月10日讯 近年来,黑龙江省把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作为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环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建设“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截至到2020年7月份,全省共绿化村庄3911个,完成村庄绿化面积16.02万亩,完成计划任务14.029万亩的114.2%,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17.7%。
一、科学谋划,制定长远发展目标。黑龙江省林草局印发《黑龙江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提出,预期到2020年,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建成50个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森林乡村,建设5个以上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预期到2022年,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乡村绿化美化持续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扎实开展,乡村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绿化总量持续增加,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高位统筹,形成村庄绿化合力。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省各级建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村庄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层层落实责任,制定了与当地实际相适应的措施,确保实现村庄绿化既定目标。二是创新机制,落实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坚持实行“谁造谁有,村造户有,谁管护谁受益”的机制,切实保障林木所有者的权益。三是依靠科技,注重质量。科学编制本区域乡村绿化美化规划和设计,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林种、树种比例,增加经济林比重,走生态经济型乡村绿化美化之路。四是多元筹集,增加投入。充分利用三北工程、财政造林补贴等各项现有资金渠道,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吸纳集体、个人、企业方方面面的投资进行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五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重大意义。
三、因地制宜,打造“四化”区域特色。全省各地结合“百村示范、千屯推进”,根据村民生活习惯和村庄环境,结合村屯历史、文化和少数民族特点等实际情况,着力打造“绿化树种多元化、庭院绿化经济化、街道绿化林荫化、生态文化一体化”的区域特色。一是绿化树种多元化。全省共营造丁香、榆叶梅、糖槭等30多种树种1853万株,苗木使用量同比增加23.3%。在常绿树种使用上,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在适宜区域大力推广使用乡土常绿树种,积极探索扩大栽植区域,本年度全省共营造樟子松、云杉等常绿树种305万株,同比增加26.5%。二是庭院绿化经济化。全省共有1587个行政村进行了庭院绿化,面积达2.7万亩,同比增加33.6%,共栽植果树、绿化树约300万株。通过小苗圃、小果园的建设,发展了农村经济,拓宽增收致富渠道。三是街道绿化林荫化。全省共有3725个行政村进行了街道绿化,面积达10.7万亩,同比增加8.1%。在全省8967个行政村中,共有8505个行政村主要街道实施了绿化,村内主要街道实施绿化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5.55%。四是生态文化一体化。全省各地结合当地村屯历史、文化和少数民族特色,通过村庄绿化示范村建设,树立了农村绿色发展先进典型,带动了乡村生态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了地方绿色经济增长,打造了风情村、观光村、民俗村等一批具有典型地域特征的生态新农村。(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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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