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畅通信访渠道,形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社会共治合力,7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实施方案》《吉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就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悉,为了解决影响百姓生活的生态环境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农业农村厅和省畜牧业管理局等7个部门联合开展行动,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信访问题。此次发布的《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实施方案》主要有7个方面内容:统一公布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部门分别受理机制、建立部门跟踪督办机制、建立信访案件汇总机制、建立信访事项办理考核问责机制、建立信访案件信息公开机制、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协调督办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共同推进重大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的解决。
同时,针对畅通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渠道工作,我省将全面推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按照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6月16日,我省在2018年印发的《吉林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的基础上,重新由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新《办法》总计15条,在原《办法》名称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态”二字,突出了制度建设的政府主导和多部门具体实施,在制度设计方面坚持正确导向和问题导向。新规面向人民群众,采取了更为直接的群众发现问题举报。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年底前应全面实施有奖举报制度。目前,我省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