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汇报会
解决野生动物保护突出问题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通知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于6月17日至24日组织开展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7月6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海口召开会议,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守住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生态底线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解决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省政府要加快研究出台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退出的指导意见,明确退出补偿对象、时间,退出物种指导价格、资金来源等,指导市县政府加快推进退出及补偿工作,并采取措施,支持、指导、帮助养殖企业(户)转产转型。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副省长冯忠华出席会议。(记者 李磊 实习生 符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