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7月6日讯 根据2019年1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福建省进一步强化对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启动社会化防治组织信用管理工作。一是壮大社会化防治力量。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从2014年单纯开展防治施工业务的42家,增加到三种类型共391家。全省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其中49家为防治方案编制(技术咨询)单位,302家为防治工程施工单位,40家为防治工程监理单位。二是标准化管理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管理,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家库,对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进行履职能力评价,共有80家不同类型防治服务组织参与了等级评价,其中甲级5家,乙级19家,丙级56家,社会化防治市场得到有序发展。三是强化监督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2019年各地启动对辖区内承接防治施工业务的防治公司信用评价工作,全省有承接业务的165家防治施工单位,39家被评价为信用良好,123家被评价为信用合格,3家被评价为信用不合格。下一步我省将逐步完善“黑名单”制度,促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市场健康发展。(福建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