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7月2日讯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6月22日,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林业局共同组织的浙江省地方标准《竹荪仿野生栽培技术规程》审评会在杭州举行。审评委员会由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福建省永安市西南真菌研究所、磐安县山之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审评委员会专家认真听取标准制定小组关于标准制定的说明,审阅了标准的送审材料,逐章逐条审查了标准的内容,认为标准的制定任务来源明确,送审材料齐全,编写格式符合要求。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对该标准的审定,建议标准编制小组根据专家审评委员会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尽快形成报批稿按程序上报。
《竹荪仿野生栽培技术规程》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福建省永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市林业园艺学会、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安吉县林业局和诸暨市林业局共同完成,标准规定了竹荪(棘托竹荪)仿野生栽培的术语与定义、菌种、竹林地选择、仿野生栽培、病虫害防治、采收与烘干、质量等技术要求,针对当前浙江省竹林下竹荪栽培过程中栽培技术不规范、质量不稳定的现状,规范了竹荪仿野生栽培的关键技术环节及质量标准。本标准的制定对提升竹林下竹荪栽培水平及产品质量,促进竹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林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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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林科院)